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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1-07 09:10来源:开云app官网入口 作者:0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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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6年7月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发〔2015〕35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发〔2016〕20号)精神,更好地促进党校事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根本原则

1.重要意义。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关键在于锻造一支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党校是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承担着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加强党性党风教育、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重要使命。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校“三个阵地、一个熔炉”、党委和政府新型智库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党校事业开创新局面。

2.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

——坚定政治方向,增强看齐意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党校办学首位要求,是党校姓党最重要的标志。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切教学、科研和办学活动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做到党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战略部署及时进课堂,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决策迅速贯彻、关注的问题深入研究、交付的任务认真完成。社会主义学院与党校合署办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加强政治共识教育,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坚持实事求是,牢记党校校训。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党校姓党的内在要求。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穿到党校各项工作中,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形式主义,防止书斋式的空谈、教条式的研究。加强对学员进行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教育,倡导教职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民主讨论和创新进取的风气。搭建多种形式的平等讨论交流平台,实现学学相长、教学相长。

——坚持质量立校,把握两个规律。办学质量是党校安身立命之本。立足高标准办学,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和运用党校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着力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建立以质量为办学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和学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更好发挥党校特色和优势。

——坚持从严治校,严肃校风校纪。从严治校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党校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对党校校风、校纪、校规的根本要求。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查处自由散漫、请客送礼、经营人脉等不正之风,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红色学府。对到党校学习培训的干部,无论什么身份、什么职务,都是普通学员,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引导学员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二、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作为党校教学的主业主课

3.突出主课地位。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是党校的主课。党校主体班次都必须在教学安排中充分体现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课地位,两类主课在市委党校、县(市)区委党校教学安排中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不低于总课时的20%。按照分级分类和规范班次学制的要求,党校的培训类班次,市委党校一般不少于2个月,县(市)区委党校一般不少于1个月;进修类班次一般不少于1个月;专题研讨班一般不少于5天。在一个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由市委党校集中轮训一次。

4.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理论教育中心内容,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作为重要课程,在党校主体班次教学中设立“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课和基本理论”单元,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引导学员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立场观点方法,重点是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进讲话精神进课堂、进学员头脑,引导学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及时学、跟进学、深入学,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强化党性教育。各级党校主体班次都要设置专门的“党性教育单元”,根据学制长短安排充分的教学内容和时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深入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教育、国防教育和安徽、合肥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史教育,深入开展道德品行教育、法治思维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学员提升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法纪修养、作风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各级党校一个月以上的主体班次学员要到市内外重点党性教育基地接受党性教育。坚持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相结合、党性分析与组织生活相结合,加强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推动党员干部自觉打扫政治灰尘、净化思想灵魂,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争当“四个自觉”模范。

6.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校要把党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列为各个班次的必修课,打造党章精品课程,推动学员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遵循,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引导学员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守住党规党纪底线,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7.创新优化教育方式。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注重回答学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倡导和运用研讨式、案例式、体验式、情景模拟式教学和先进人物访谈、微课堂和现场教学、异地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深入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和党性分析等教学活动,重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加强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渡江战役纪念馆、合肥党史馆、安徽革命烈士事迹陈列馆等现场教学基地的作用,继续兴建共建一批满足干部培训需求的现场教学基地,规范基地教育流程。建立健全专题招标、教案审核、集体备课、教学督导、课前试讲、教学测评、优课优酬等机制。根据不同班次特点建立学习考核制度,对学员党性锻炼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8.加强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科学合理设置党校教研机构,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党性教育学科,加强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的政治经济学、党史党建学科,健全统战理论等学科,逐步形成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以教学科研能力为基础,选拔、引进业务骨干作为学科带头人,加大培养力度。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培养高素质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工作做实做好。党校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纳入全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建设。

三、提升党校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9.强化基础作用,推进科研支撑。以干部培训为中心,以教学研究为导向,以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服务于党校教育培训。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加强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加强对基础理论和创新型“三个强省”、合肥“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中重大现实问题研究。通过举办高端学术论坛、理论研讨会、设置重点课题、组织理论宣讲、刊发理论文章等形式,及时跟进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做到重大节点有声音、重大问题亮观点、重大时段搭平台,为全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提供思想引领和学理支撑。建立健全课题管理、经费管理、成果奖励等科研考核激励机制,确保既出成果又出人才。

10.加强对社会思潮的辨析和引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校校刊等理论阵地作用,加强党校与合肥日报等党报党刊、合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的战略合作,及时澄清模糊认识,抵制错误思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党校同合肥市社科院等理论界学术界、全国党校系统、国内外高校的合作交流,举办多样化的学术活动,注重用中国理论阐述中国实践,推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不断提高党校科研的影响力。

11.积极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党校是中国特色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校要聚焦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重大课题等方式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合肥的实践与探索,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

发挥学员实践优势,创新学员参与决策咨询机制。建立党校系统智库建设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共建共享,打造信息资料服务系统。加强党校系统与国家高端智库以及行政学院系统、高等院校系统、科研院所系统的智库交流与合作。建立和完善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的经费管理使用机制。

四、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

12.严格政治要求。教育引导教师夯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打造一支忠诚于党、忠诚于党校事业,坚持党的立场,坚定党的信仰,践行党的宗旨的教师队伍。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坛论坛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促进教师正确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优良作风,坚持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党校声誉,做党的科学理论的“布道者”、党性锤炼的“熔炉工”、党校形象的“代言人”。对师德师风不良或不适宜从事党校教学的,坚决调整工作岗位或调离党校。

13.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坚持严格的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加大从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中招录青年教研人员力度,从高等院校和其他部门直接引进符合党校教学需求的优秀人才。选聘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讲授的党政军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先进典型人物、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党校兼职教师或客座教授。逐步优化教师队伍比重和专业结构,专职教研岗位在全校岗位总量中的比例应不低于40%。市委党校新进的教研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个别急需学科应具有硕士学位;县(市)区委党校新进的教研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性质,加强党校管理和后勤保障队伍建设。建立党校与其他党政机关和单位干部交流机制,畅通人才双向交流渠道。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应做好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工作。

14.实施党校系统“名师工程”。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通过经典著作学习、教学科研实践、优秀教师传帮带、出国(境)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拔尖人才、学术领军人才培养,加快中青年教师培养。鼓励、支持教师参加在职进修以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建立访问学者、跟班参训、自主组班、科研合作等多种形式的长效师资培训机制。加大党校教师到党政机关或基层挂职锻炼力度,实行蹲点调研制度,加深对国情省情市情党情民情的认识,增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5.创新师资管理。推进党校组织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形成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党校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考核评价体系、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办法,推行教师竞争竞聘上岗,实行末位调整,探索建立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福利挂钩机制。切实保障党校教师工资待遇,增强党校教师岗位的吸引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品德好、业务精、国情熟、教法优的教研咨一体化的师资队伍。

16.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若干意见》(皖发〔2009〕16号)文件精神,根据党校层级、编制数量、办学规模等,配好配强相应级别和数量的组织员。建立实施组织员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规程、跟班管理等制度。引导组织员提高自身素质,强化责任意识,严管理、敢较真,督促学员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课堂纪律、考试纪律、请假纪律、生活纪律,落实好从严管理学员的责任。

五、创新合作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全市党校系统整体优势

17.坚持合作开放办学。在开放中整合课程、师资、基地等资源。加强与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在师资培训、优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课题、新型智库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不同城市党校之间的共建,整合资源,取长补短。创新开放模式,对于自身资源不足而又急需的学科可借助“外脑”合作共建,采取更加积极灵活的方式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探索建立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培训办学等方面的合作新机制。

18.加强县(市)区委党校业务指导。坚持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强化全市党校系统的整体功能。市委党校要逐步完善县(市)区委党校年度办学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县(市)区委党校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并抓好评估结果的运用。加强全市党校系统交流,科学统筹党校系统资源,强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合作。深入开展优秀教学比赛和教学观摩等示范教学活动,建立全市党校系统师资库、优秀教学专题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建立县(市)区委党校教研与管理骨干培训机制。

19.推进县(市)区委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有效整合县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县(市)独立设置党校,并探索与讲师团合并。各县(市)委党校要在中专体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建设。有条件的区委党校要加强规范化建设,确保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健全的师资队伍和充足的教学科研保障。提倡和鼓励区委党校设为市委党校分校,由市委党校统筹安排有关培训任务和师资力量,集中力量办好市委党校。

六、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党校工作的领导

20.坚持党委办党校。各级党委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主体,要把办好管好建好党校作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校工作机制,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党校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过问党校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到党校调研指导或与学员座谈。兼任党校校长的党委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各级党委要点名选调重要岗位干部和优秀干部到党校培训,防止和纠正一些领导骨干和业务骨干多年未参加培训、部分干部多次重复培训的现象。要把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党性修养、遵守校纪校规等方面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党校编制、经费、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配合党校做好资源整合、师资培养、人才选聘、干部挂职交流等工作,为党校开展教学科研合作、教师挂职锻炼和进行社会调查提供必要帮助。

21.选优配强党校领导班子。党校校长一般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应作为同级党委委员提名人选。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一般从校内教研人员中选拔。

22.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应带头到党校讲课。市、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到同级党校讲一次课。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同级党校讲课。领导干部每年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常性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23.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和办学经费保障。学员教室、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学员图书馆、学员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是党校正常办学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市委党校要按照全省示范、全国省会城市领先的标准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县(市)区委党校要按全省一流标准建设。党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应与担负的轮训培训任务相适应,市委党校同期培训能力应不低于800人,县(市)委党校一般应不低于300人,区委党校一般应不低于100人。健全党校经费保障机制,党校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解决。在落实党校办学七项经常性经费基础上,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新增相关项目经费。



发: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

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16年7月7日印发